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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考

税务研究 税务研究 2023-09-20



作者:

李 东(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宣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税务系统由此掀起了“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讨论。税收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始终是一体并进的,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开始,我国税务部门从未停止过税收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2013年提出了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的具体目标内容,2020年提出了税收现代化新“六大体系”和推进税收现代化应当具备的“六大能力”,2022年确立了“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主要内容的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我国的税收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和鲜明的个性特征。本文通过探究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税收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提出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对策建议。


一、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税收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一)新发展理念对税制体系优化完善提出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既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还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税收不仅可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可以在政策层面为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绿色转型给予鼓励和引导,推动创新驱动。同时,积极的财税政策还可以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兜底”保障,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完善有利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税制体系,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地运用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税收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党的二十大强调,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原则,“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阐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内在逻辑,为税收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税务机关在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中要把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税制改革中,要坚持人民立场,突出强化税收调节作用,聚焦民生改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税收法治化进程中,要聚焦于更高程度的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保障与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在征管与服务制度的设计中,要致力于解决纳税人急愁难盼的问题,打通堵点、连接断点、破解卡点,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与社会满意度;在技术创新升级中,要秉持“向善”“向下”,更多地照顾帮助弱势群体、服务广大农村,让技术创新的成果惠及所有纳税人缴费人。

(三)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步伐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中国建设作了专门部署,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税收法治建设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推进全面依法治税,通过税收法治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税收法治建设,要以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主旨,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加强我国税收立法、修法;明确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执法程序,提升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精准化水平;构建和完善税收司法监督和司法救济制度,加大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权利保护力度。

(四)数字经济给税收征管带来新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年来,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彻底改变了人类传统的生产方式,全球步入科技革命时期,由此也催生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发展给我国传统的税收征管造成一定的冲击。例如,新经济突破了传统土地、劳动、资本等基本生产要素的束缚,跨区域性和虚拟性使税制要素的确定变得更加复杂,给传统的税收管辖权带来极大冲击,也给国际税收领域带来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风险,税务机关面临着协同共治与国际税收治理的新命题;新经济具有的交易隐蔽性强、交易过程难追踪等特点对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挑战,税收征管模式亟待转型升级。

(五)高水平对外开放亟待国际税收治理新担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目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影响下的国际经济形势越发复杂多变,原有的国际税收秩序面临严峻挑战。国际税收治理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参与和影响全球税收治理、推动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是税务机关积极参与和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具体体现。我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责任有义务在国际税收体系改革与重建中作出应有贡献。我国应当加快建立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相适应的国际税收新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研究和制定,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税收权益,提出中国方案和主张。


二、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之对策建议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税制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

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发挥税收在激发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政策加力为企业创新赋能。要完善和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协调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相关税收制度,引导地区间要素资源合理流动,推动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规范区域间税收分配,促进区域税收政策的统一,促进区域间税收良性竞争;继续探索区域一体化税收政策,如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通过促进区域内整体发展带动区域间协调发展。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形势新挑战要求税务机关进一步深化绿色税制改革,让税收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发挥更大作为。要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将征收范围扩大到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污染气体排放,科学设计环境保护税的税率、计税方式及税收优惠;借鉴国际经验,探索适时开征碳税,弥补碳排放权交易的不足;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更新先进设备,引进绿色工艺。例如:给予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一定比例的投资额抵免,对引进绿色低碳技术的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风力、水力、光伏发电和核电产业、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等税收优惠,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高水平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以更高的姿态和水平推进对外开放,需在财税政策领域进一步优化升级。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进口税收政策,尤其是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进口政策,推动和增加优质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进口;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提升出口便利度;进一步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管理模式;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税费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税收协定待遇减免税优惠,为“走出去”“引进来”提供税收支持。通过建立开放的税收政策体系,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内消费升级。

共享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对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实施税收优惠从而调节企业间利益的分配;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深化所得税、财产税改革,提高劳务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调节个体间的利益分配;加大支持养老、托幼、医疗、教育等民生事业的税收优惠,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性。通过财税制度和税收政策体系设计,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公平地参与、创造和享受发展成果。

此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税收政策要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补齐重要领域短板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引导作用。增值税作为对所有经营活动普遍征收的税种,参与经济运行的全过程,贯穿于产业链供应链之中,对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至关重要。应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简并税率,畅通抵扣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分工互联,实现市场要素的循环流动。同时,要不断深化消费税改革,研究将部分生产环节的消费税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征收,将高耗能、高污染、有害健康的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引导大众形成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

(二)坚持人民至上,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助力推进共同富裕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税收作为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方式,对调节居民收入与社会财富分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推进共同富裕中承担着重要角色。

个人所得税是重要的再分配工具,其具有平抑收入差距的作用,被认为是所有税种中最体现公平的“良税”。要继续完善和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税率;探索对网络直播、视频营销、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税收治理,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科学设计慈善捐赠税收优惠,鼓励先富帮助后富,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把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税收政策重心要从助力脱贫攻坚转移到乡村振兴,研究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绿色农业、新型农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农民就业创业等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社会保险体系兜住了整个社会公平底线,使人们都获得了基本的生存保障,也是人类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手段之一。要坚持“税费皆重”,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优化部门协同机制,优化缴费服务,拓宽缴费渠道,提升缴费便捷度;继续完善优化社会保险费降费相关政策,发挥社会保险费降费的就业促进效应。通过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充分的就业、更健全的社会保障,让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成果普惠人民。

(三)坚持公平正义,深化依法治税,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税收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作为我国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理应坚持法治税务与法治政府同频共振,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以税务领域法治现代化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税收立法方面,要继续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现有12部税收实体法律基础上,开展剩余6个税种的立法工作,实现全税种法定;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加强税收立法修法,形成完备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税收执法方面,当前税收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执法,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不断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探索税收大数据和智能技术在税收执法领域的应用,推动经验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税收司法方面,要继续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司法协作,推进税收司法共治;完善税收司法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推动税费争议化解,确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税收法治环境。税收守法方面,要深层次全方位持续推进税收普法,推动税收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弘扬社会主义税收法治精神;不断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强化对诚信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共建诚信守法社会,提升税收守法效能。

(四)坚持科技创新,建设智能化征管体系,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顺应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发展潮流,税务机关应该主动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搭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与智能技术快车,实现向“电子化办税、场景化服务、智控化监管、数治化协同”的“智能化征管体系”转变。

立足于自身信息化优势,以数字驱动推动税收治理提档升级。外部方面,推动数字化协同共治,探索与金融、支付平台、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税收、政务、企业、社会等各方数据深度融合,不断形成以税务机关为纽带、统筹联动、内生协同的税收数据治理格局。内部方面,探索税收业务数字化转变,通过数字化技术,将税源信息、业务流程、执法规则等转变成场景化、标准化、具体化、数字化的功能模块、指标或模型,实现风险的自动识别、执法的自动判定、税款与自由裁量的自动计算、税源与税收的自动监管、税费服务的自动推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作的主观性,让执法更精确、服务更精细。深度方面,挖掘税收数据“金山银矿”,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特有的信息系统和大数据优势,拓展税收数据应用领域,围绕宏观经济态势、产业行业发展趋势、微观个体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重点、焦点问题,开展经济税收分析,打造税收分析精品,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研判与对策建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将“人工+机器+智能”融入到日常管征与税收执法实践中,智能识别、自动控制税收风险与执法风险,做到征管上、执法上“全过程智控”,实现经验式征管到智能化征管的转变。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涉税信息“数字化”、纳税人偏好“脸谱化”、纳税人需求“具象化”,从而精准提供税费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让办税缴费体验有精度也有温度。

(五)坚持合作共赢,融入国际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进一步提高,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始终是世界发展的主旋律。我国始终坚持经济全球化的正确方向,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维护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国际环境。国际税收治理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度参与并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方案,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应当履行的责任与义务。当前,国际税收工作正面临着规则重塑的重要机遇,我国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深度参与,促进全球治理新秩序形成。

要继续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围绕提高税收确定性、税收争议解决、预约定价安排、征管能力建设、打击国际逃避税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推动政策与制度的协同,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便利化以及设施、贸易、资金等的互联互通,构建多边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间的平衡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与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的税收合作,扩大签署税收协定或议定书;积极参与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修订,做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和引领者,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权益,增强全球税收治理的话语权。在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自身征管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不断健全情报交换联动机制和税收争端解决洽谈机制,扩大国际税收对话协作平台,共同应对数字经济挑战。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3年第5期。)

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李东.关于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考[J].税务研究,2023(5):12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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